第169章 宝库
    上百武士的装备全部打扫干净。
    宁莫将装备带回去,全部分给了红甲村的村民们。
    都是一些青铜装备,连忙在新手的时候都看不上,更何况是现在!!
    红甲村的人已经把宁莫当成了修罗般的村长,顶礼膜拜。
    得知了整个阴影之域的实力后,宁莫也不用藏着掖着了,要干自然就要大干一场,闹出一点动静,然后吸引一些人来送死。
    宁莫终于将五大法则完全吸收,直接晋升到了天阶。
    不过游戏机制在哪里,哪怕宁莫越级掌握了神灵的法则,也必须一步步升级。
    宁莫直接就成为了天阶61层。
    分别是基础层重生之阶梯。
    以及恶魔阶梯十层、冰系法则阶梯十层、火系法则十层,每种法则都直接生成了十层。
    以此类推,宁莫至少要掌握十种不同的法则,才能突破天阶,成为真正的神灵。
    当天,宁莫就宣布了一项重要的决定。
    “从今天开始,我宣布,红甲村正式独立,所有的村民不再是奴隶,也是武士身份,可以永久世袭!”
    此言一出,所有的奴隶先是激动,紧接着就是恐惧。
    村长费巫吓的连忙道:“大人,使不得啊,要是不经过城主的认可,直接放弃奴隶身份,可是要被城主征伐的!!”
    宁莫淡淡一笑:“城主?呵,放心,只要厄运城的城主敢来,我就灭掉他!”
    宁莫的小徒弟费迪添油加醋道:“我师父可是修罗,大家都不用害怕,只要尽心尽力,师父一定会大家摆脱奴隶身份,不仅可以成为武士,以后我们说不定还可以成为贵族。”
    宁莫继续道:“所有的壮丁全副武装,从明天开始,全部跟着费迪学习战技!战技不用多,就学一招就够了!!”
    就学剑流痕,一招致命!反复练习,练到炉火纯青。
    对于普通武士而已,学习那么多花里胡哨的没用,就学一招,将一招学到骨髓,学到灵魂,学到人剑合一,那差不多就可以以一敌十了。
    毕竟这些村民可不是普通的村民,都是人圣级别,加以训练,迟早全部都可以升为天阶,战斗力必然超群。
    除了训练武士之外。
    宁莫还让没有战斗能力,或者武士平时休息的时候,多多搬运石头,争取将红甲村的面积扩大十倍,然后再砌墙修城!
    就这样,宁莫每天就是闭关修炼,转换法则之力,融合法则之力。
    而费迪别看只有十岁,但狐假虎威很有一套,整个红甲村几乎他就是一个小霸王,既负责训练村民武士,又负责指引大家修房子、砌城墙,忙得不亦乐夫。
    红甲村巨大的动静,引起了周围奴隶村的注意。
    宁莫还搞舆论战,让人散播信息,说只要加入红甲村,就可以摆脱奴隶身份,授予世袭武士的身份,并且直接就给一套青铜装备,帮主修建石头房子,每个人还发1000晶石安家费。
    很多奴隶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连死亡都不怕,还怕什么。
    于是源源不断有其他村的奴隶逃跑出来,加入到红甲村。
    这些迁移过来的奴隶们,原本还以为这是红甲村的虚假宣传,目的是吸引人气。
    谁知道,加入到红甲村的村民们,还真的领到了一套青铜装备,有时候运气好,青铜装备没了,还能分配到白银装备。
    没办法,宁莫实在是找不出青铜装备了。
    这可让迁移过来的奴隶们震撼到了,要知道,一些武士领主恐怕都没有这么好的装备。
    人越来越多,修建的速度越来越快。
    红甲村的规模从一开始200多人,经过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发展到一千多人。
    十米高的石头围墙也已经修起来。
    简陋的石门之上,更是胆大包天得写上了三个大字——红甲城。
    红甲村的传统不能丢,每个加入到红甲城的奴隶都要经过红石的淬炼,为他们的皮肤裹上一层红甲,并且宁莫还为红甲城设计了自己的logo!
    就是一个鲜红的护甲图标。
    ……
    黑土村,距离红甲城很远,八竿子打不着。
    但黑土村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知道红甲村正在扩张,还修建了城墙。
    黑土村的村长黑灰嫉妒道:“这红甲村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修建城墙,听说还送青铜装备,发展的很快。”
    黑土村最强名为黑虎,势力天阶十层,是远近闻名的奴隶之王!!
    哪怕是武士领主都不敢招惹黑虎。
    毕竟黑虎虽然是奴隶,如果惹恼了他,他大不了与武士同归于尽。
    黑虎不屑道:“听说是红甲村的领主塞隆对外出征战死沙场了,红甲村成了无主之地,而正好厄运城的城主出征在外,而其他武士领主听说红甲村有一个强大的外援,也暂时不敢对付红甲村,这才让他们抓住空隙,快速发展起来。”
    村长黑灰嫉妒道:“那红甲村的村长叫什么费巫,我记得是一个非常胆小怕事的人,居然有这种魄力,宣布独立,实在是不可思议,看来还真的是抱上大腿了。”
    黑虎建议道:“厄运城的城主不在,我们可以求助隔壁厄心城的城主”
    村长黑灰冷静道:“其他城的城主怎么可能管我们城的事情,再说了,就算厄心城真的管,肯定也会派我们这些奴隶当炮灰,那我们不是自取灭亡么。”
    黑虎焦虑道:“那怎么办,眼睁睁看着红甲村壮大,我们村有不少村民都已经心生异心,要是再不制止,说不定我们村的村民也都要跑光了!”
    村长黑灰笑道:“我有办法,我们就到处散播谣言,就说红甲村的村子里挖出了上古宝藏,里面藏着无数奇珍异宝,这样,无论是其他奴隶村,还是武士领主,甚至是城主,都会觉得这个谣言很有道理,要不然无法解释红甲村为什么短短一个星期时间发展这么快,而且有那么多财富,除了挖出宝藏,想不到第二个原因了!”
    这既是谣言,也是黑灰真实的想法,他觉得红甲村一定是有什么秘密宝藏,村子里肯定有人因为宝藏一下子变强了,根本就没有什么外援,外援怎么可能帮助一个奴隶村,最大的可能就是,红甲村挖到宝藏,然后有人因为宝藏变强了,然后伪装成外援,发展村子。”
    黑虎恍然大悟:“村长,你真聪明!如此一来,其他武士,甚至一些大的山贼组织,也会忍不住好奇,去看看,到底是什么宝藏!”
    ……
    血手!是厄运城附近最大的山贼组织。
    这个组织并不是由奴隶建立起来的。
    而是一个贵族少爷名叫雪福斯,被其他贵族陷害逃出城外,建立了山贼组织。
    雪福斯成为山寨之后,就改名为血福斯,法师要报仇雪恨。
    威逼利诱,吸收各个村子里的强者,让他们跳出奴隶的身份,跟着他逃到山林,成为自由自在的雄鹰,多快乐。
    就这样,方圆百里的奴隶村,基本上很多强者都因为不甘心成为奴隶,被血手吸收过去。
    由于血福斯非常清楚哪些贵族有钱,哪些贵族有什么把柄,经常抢劫有钱人,久而久之,血手组织变得非常有钱,组织里的山贼们,几乎个个都穿白银装备,精锐部队更是穿着黄金装备。
    如此豪华的配置,连厄运城的武士军团都不是对手。
    并且血福斯的实力已经修炼到天阶五十层的实力,哪怕不是厄运城城主的对手,但利用地形也能拖死厄运城主。
    所以厄运城主率领武士军团亲自剿匪几次,都损失惨重,从此再也不再管血手了。
    血手盘踞在厄运城领地境内,最高的山峰雪顶山。
    血福斯正在与旗下的头领们商量着明天突袭厄运城,趁着厄运城城主不在,干一票大了,抢劫厄运城最大的贵族屈莱家族。
    这时前哨守卫闯入道:“禀告删山主,山下的弟兄们带回来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
    血福斯很年轻,才二十五岁,但看上去沉着稳重,如同身经百战的将军。
    血福斯面无表情道:“说!”
    哨兵道:“听说山下有个奴隶村红甲村,最近发展迅速,不知道谁给他们的勇气,他们居然宣布独立,建立红甲城,目前已经圈了一大块地,修筑围墙,像模像样,感觉真的要建城了。”
    血福斯面无表情的脸来了一个丰富的笑脸,很显然非常感兴趣:“有趣!太有趣了!以前倒是听说过有奴隶村噬主逃走了,第一次听说还有奴隶村直接自己宣布独立了,这不是摆明了与厄运城为敌么,他们难道就不怕厄运城派兵剿灭他们!”
    哨兵接着道:“听说他们有一个强大的外援,实力非常厉害;除此之外,最重要得是,据说红甲村之所以突然宣布独立,是因为他们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宝库,里面有无数装备、财富,红甲村的每一位村民都装备了全身青铜装备,有些甚至全身白银,非常富裕,并且他们还宣扬,凡是加入他们的人,都可以领一套装备,试问全天下,除了一些大贵族、大财阀,谁还有如此大的口气,哪怕是城主,恐怕也没有这么多装备吧!”
    血福斯瞬间就来的兴趣,感觉厄运城的屈莱家族不香了。
    毕竟屈莱家族虽然富裕,但是他们实力强大了,毕竟有一千年的历史了,整个家族恐怕有数百名精锐家兵,而且厄运城的城主虽然远征了,但成立还有数百守卫,他们强行进城抢劫,风险极大,危险极大。
    但,要是抢劫一个奴隶村庄,那就是太简单了。
    什么外援,八成是虚张声势,还怕有人来抢他们的宝库。
    血福斯洪声命令道:“二头领听令!”
    血手分为四个头领,每个头领都管一个山头。
    “老大!我在呢!”二头领血二刀非常激动,这种肥差居然落到他门下。
    血福斯道:“给你五百个兄弟,以最快的速度洗劫红甲村,找到宝库!如果找到宝库了,就发信号弹,不可独吞!”
    二头领拍拍胸脯:“老大,我是那样的人么,放心,一个小村子,我一个人都可以灭掉,我一定最快速度完成任务!找到宝库!”
    ……
    红甲村,不对,现在应该叫红甲城了。
    训练的,修城的,种植的,养动物的,一派欣欣向荣的画面。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这是他们第一次为自己而活,他们训练的再辛苦,也值得,以前很多壮丁都不愿意训练,并不是怕苦,而是训练得再好又什么用,还是被武士派去前线当炮灰,九死一生。
    以前种植的再好有什么,还不是全部都要上缴,武士领主就赏赐一些糟糠。
    现在不一样了,所有的一切都是为自己,他们十倍、百倍的努力。
    训练场上,小费迪有模有样的教大家如何挥剑!
    如何找准敌人的空隙,如何一剑毙命。
    “多练!多练!多练!说了多少遍了,不要想着一次成功,要把基础打好打牢!”费迪重复着以前宁莫说过的话,奶声奶气的声音还带着一丝严厉,反而先得更滑稽。
    但没有人敢笑。
    这个十岁的小孩子,可是真的会惩罚训练不认真的人,谁要是笑了,估计得站马步十个小时。
    站马步还是宁莫教的。
    不少原红甲村的村民感慨道:“费迪真有出息,可惜费迪的父母看不见了,要是费迪的父母还活着,一定会为他的孩子骄傲的。”
    有因必有果,要不是费迪的父母早死,恐怕费迪也不会如此坚韧。
    正当村民们闲聊时,突然,地面隆隆隆,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仿佛天都变得充满血光!
    轰隆隆!
    不是错觉,巨大一声!
    红甲城好不容易修好的石门,被人一刀劈开。
    守门的侍卫更是被人一刀两断当场砍死。
    驾!驾!
    足足五百多人骑着战马,冲进百业待兴的红甲城。
    有见多识广的人尖叫:“不好了!血手来了!!快逃!”
    血手这两个字就是恐惧的代名词,连厄运城都头疼,更何况是奴隶村。
    很多村民不甘心道,他们刚过上几天好日子,就要这样破坏了么。
    费迪倒是临危不惧,让红甲兵团集合:“所有人集合!山贼进城,练兵千日,用兵一时,是我们展现自己实力的时候了!!”
    话音刚落,血手二当家就已经当着山贼冲进训练场。
    来回冲击。
    平时训练的那么好,真正实战起来,士兵们全蒙了,被战马来回穿插,一个来回的功夫,就斩杀了上百名红甲士兵。
    二当家血二刀高举血刀大笑:“奴隶就是奴隶,果然不堪一击!!红甲村的所有人听着,这座城市从现在开始,被我们血手占领了,我们也曾经是奴隶,所以知道你们奴隶的辛苦,给你们一个分钟的时间,只要愿意加入我们血手的,我们就是战友,就是兄弟,就是朋友,从今以后,同甘同苦,要是不愿意加入我们的,那对不起了,杀无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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