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时空隧道吗?齐复想,可是,前方并没有来自未来宇宙的银光,他想起机器猫,那个最终以悲剧结尾的可爱的故事,他很喜欢那个结局。
    每个故事都有结局,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平平淡淡,后者或许不够精彩,却终究是生活最本质的一面。
    齐复侧头,看着掏烟的孟信元,他一脸不快,细长的烟支夹在指间,另一只手却还在口袋中摸摸索索。
    走廊到了尽头是一扇厚重的铁门,铁门已经半开,外面是一片夜空,夹杂着点点的星光。
    齐复率先一步跨出去,四面八方冲击而来温柔的风,他略长的额发被胡乱吹起――我欲乘风归去,且不顾人生凉热。“找不到,就别抽了。”他抬头看着近得压人的天幕。
    孟信元勾了勾嘴角,将烟扔到一边,伸手圈住了仰头的男人――“齐复,我们好好谈谈。”
    “怎么,不是来看星星么?”齐复反问他,握住了孟信元的手,“你看,那里……”
    “嗯?哪里?”孟信元的眼光此刻注目着怀里的男人,语音轻柔带着一种令人沉醉的温度。
    再多看几百年都是不够的,怎么能够么?
    “看着我干什么?”齐复无奈的摇摇头,不知道身边的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他专注地望着天空――这个地方,真是令人惊喜。三十多层的高度,一伸手,就似乎可以碰见天际,就可以摘星。
    “齐复,齐复,别离开我。”孟信元手臂一紧,将他搂在怀里,伸手触及他的脸,却是凉凉的一片,“冷吗?”大手张开覆盖在他的脸颊上。
    齐复摇摇头,被他的手指轻覆的位置热热的,他低低地唤他,“阿元。”
    “嗯?”孟信元下巴抵着他的额角,声音就像是来自自己的身体中,闷闷的带着一种亲切和厚重。
    “我们聊一会儿?”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节写了三天――好晕啊,大家看着吧,情节会快起来……
    ☆、第三十章
    爱情,分很多种,有一些人在一起,一辈子无声胜有声,有些话藏在心里,两人相视一眼就知道彼此的内心;有一些人在一起,或者因为性格,时时刻刻都要顾着交流所有的一切,他们深信感情是需要在交流中深化,了解各自的世界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但是,大部分的爱情,其实都是在懵懵懂懂中开始,没有什么预设好的计划,也没有什么硬性的原则――爱情,本身就是一场没有规则的游戏。不能因为想要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就伪装自己是一个疯魔症患者――爱情,打从一开始,只有合适与不合适之分。
    齐复轻缓地转过头,凝视着孟信元的眼眸,觉得他是真正的眸若星辰,一点都不见假。他反手握住孟信元的手,问:“你在担心什么?”
    孟信元扣着他的手,心里似有一阵秋雨飘过,一些好的坏的东西通通浮上心来,扯了扯嘴角,“不知道。”
    是担心失去,是担心不能再继续拥有,是担心这场爱情变成一场覆水难收,更担心爱情到最后变成了一场个人表演。
    甚至,连观众都没有。孟信元眼角微微有些抽痛,是这高楼的顶层的风太猛烈了些,吹得他有怅然若失的痛感,明明这个人还在自己的怀里还在自己的眼前――“齐复,你会离开我吗?”
    这个问题太难回答。齐复想起,当年大学寝室里的书桌上码放的那些女性小说,故事里的女人们每每遇到这些类似的问题,故作聪明的女人总是故弄玄虚,她们的答案多半是带着自以为是的避重就轻。“没想过这么远的问题。阿元,你不觉得你自己本身就离我很远很远?”
    “我离你很远?”孟信元惊讶地问。他的心里,一直以为自己是围绕着齐复这只风筝吹的那阵风,风筝到哪里他就往哪里,就怕自己的力量太小托不住这一只腾高的风筝。“那是有多远?从这里到这里?”他的手指点了点齐复的心口的位置又点了点自己的脏的位置,“还是这里到这里?”额头抵住他的额头,皮肤能感觉到的温度是实实在在的,连同心脏跳动的节奏都缓慢的接近同一。
    爱情,应该是需要回应的。齐复在回忆,和眼前这个人在一起的这些日子里的自己的给的回应有多少。太少,亏得这个人能对着这样的自己能有这般的执着,是应该高兴的吧,他眯上了眼寻找到了孟信元的凉凉的两片唇,“阿元,你是不是在怪我?”
    曲子里是怎么唱的,被偏爱的永远有恃无恐,齐复居然也会有这样的感觉……
    吻落在唇角,在风声中,显得这样微不足道,却又带着一种弥足可贵。
    孟信元并不想破坏此刻的宁静――夜已经深了,脚下的世界,只要探头出去看看就会发现只有一片灯海还在闪烁,无人的街道上有一种奇异的魅力,像是鬼魅出现的时刻,夜与昼的交替中,叫人莫名其妙的想要看看清楚:这世上会否真的有鬼,而人心里的鬼又是不是会在夜间出没透气。
    他的手轻轻地抚摸齐复的耳廓。人的手指分布着大量的细小的神经纤维,用来分辨和感受,传递与表达。如果,手指能经由触摸而感受到爱情的真相,那么世界上便会缺少很多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的感情了吧。
    齐复抿了嘴角微微笑着,“阿元,你不要嘲笑我。”
    “嗯?”尾音略带沙哑慵懒的上扬着。抬眸就是漫天的星,闪烁着的迷离光芒,似是预知不
    “好像,太被动了。”齐复好少有机会这样说话,说这样的话,“你付出的太多,而我,太少了――感情,也有公平不公平的对吧?”
    一些不能说出口的话就这样被直白的问着,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不留一点余地,让自己怎么回答好呢?“呵。”孟信元略有些不安地将手指停在一个位置,不再动。
    “虽然感情不能一笔一笔地算清楚,可还是要有一个相对的平等,不是吗?爱情,应当是这样的吧。”像一个小学生,补习爱情这门课,虽然曾经有过不及格,但似乎还是想要努力一把。
    “嗯。”孟信元不知如何说,他曾以为他的这份爱情里,即便没有齐复的回应他也可以支撑住,但是那也不过是痴人说梦,等真正的投入才会发现,爱情如商场,没有收益的投入除了令人失望之外一无所用。
    可惜,坚持这样的爱情,多么的困难。一旦付出,一旦爱上,似乎就已经注定了这笔投资的失败。
    “阿元,你后悔吗?”
    怎么会?孟信元收紧了手臂,双眸微红,“齐复,不会,不会的。”
    没有后悔,爱情,就是一场赌博,赢了是运气,输了是命。
    “齐复,告诉我,怎么才能留住你。”
    齐复覆上孟信元的手背,十指缠绕,“这样就很好,我很快乐――我所求不多,你给的已经很好。”
    可是我想将一切好的都给你,你要么?
    孟信元想,一个人能执着到什么程度,才能感动另一个人呢?
    用生命来执着一份爱情?值得,抑或是不值得。结果会是如何,他实在是不敢想。如果有一天,是假设如果,大概,也是会累的吧。
    “齐复……”孟信元顿了顿,才缓缓地问,“怎么能留住你?我不要现在,我要的是永远。我要做些什么,才能让你永远和我在一起?”
    要用怎么样的语气去哀求,才能显得真诚;要用怎么样的口吻去诉说才能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感情不是一句玩笑。
    还是应该多补习一些电影,学习经验是很有必要的。
    夜已经很深很深,天幕有一抹忧郁的墨蓝,压得极近,似有一阵清醒的空气从远方飘来,将要窒息的人类很快就要在被死神遏制住喉管之前得到解救。
    “阿元,我不走,我答应你我不离开你。”齐复不知道未来到底有多远,眼下他感觉到的一些些的凉意,脸颊上有来自孟信元呼吸的热气,而脖颈间是浮动着的游离空气,“阿元,我们回去吧,快天亮了。”
    时间什么时候走得这么快,快的令人措手不及,昼夜交替已经没有了明显的交界,随时都是黑色的夜幕,而一晃眼就是大晴天。
    而爱情,太漫长的一个话题,有太多的话要说,可惜,语言的用处有限,再多的情爱都终将归结到无声的漫长的缓慢的互相磨合中去。
    “齐复,你答应我的。”
    那不远处的,大厦的防护栏,如果可以的话,孟信元想,爱情归结于尘土,也未必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他的皮肤有一点的冷,为自己的想法所迷惑,明知道可怕,却还是有些抽不开身。
    “回去吧。”齐复将手握住他的手腕,掰过他的手心,将自己的手掌覆盖上去,“阿元,朗朗一个人在,梦中醒来,是会怕的。”
    是啊,午夜梦回的每个人,不论懵懂无知的孩子还是成熟理智的大人都是会害怕的吧,一个人睡在一张床上,摸不到边际,没有了依靠,墨黑的空气中总有一种不安定的分子在叫嚣在挑唆在令人压抑令人崩溃。
    “齐复,你说的话,你要记住,你答应我的不离开我……”孟信元喃喃自语般轻声的说着,被齐复拉着往来时的路上走,他的身后是一片夜黑,他的前方,有刺眼的明亮的灯光,眼睛能看到的只有齐复踏步上前的身影,还有他不时回头对自己微笑的表情。
    齐复的表情很淡,总像是没什么话要说,没有什么表情可以表达。
    孟信元却知道,这个看起来冷静、淡定、执着的人,其实要远比他的外表看起来更为冷静,更为淡定,也更为固执。
    那么,究竟是爱他什么呢?
    爱他风华正茂的外貌,爱他平淡无波的性格,爱他面对命运的捉弄默默承受,还是爱他笑起来时嘴角牵起的弧度,亦或是他生气隐忍时候微微皱起的眉心?
    都爱吧,一切都爱,爱这整个人,爱这多面的人,爱他的一切,爱屋及乌。
    那么,他的过往呢?
    不是圣人,岂能忘怀。总有一个陈沐,夹在在二人的中间,孟信元多少有些不甘心。不过就是错过了最好的时间。
    而时间,往往能打败一切。
    孟信元望着齐复削瘦的背影,那贴身包裹在西装衬衫里的白皙的肌肤,肌肤下跳动着的青色的血管,他用力呼吸,狭长的走廊里,空气中有齐复的味道,清淡的、浓郁的,不太明显,却很细腻,细的仿佛能够钻入人的每一个毛孔。他忽然明白,身前的这个人,自己看中的这个人,是这样的具有入侵的危险――自己的一切,都好像在某一刻变得微不足道,而他就像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没有了爱情,还有活着的必要吗?
    不不,这话应该变成,没有了齐复,还有活着的必要吗?
    不要去想对齐复而言自己的存在是什么,这样的回应已经足够了,孟信元这样宽慰自己。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齐复是一个值得去爱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住,更新有点慢――明天肯定还有一章节――不然就完不成榜单啦恐怖中……
    ☆、第三十一章
    温暖的被窝里,孟信元的手指划上齐复腰窝的位置,大拇指轻轻的按着那里。
    沉睡的男人不情愿的扭了扭腰,惹得孟信元一阵热气冲上来,一个鲤鱼打滚整个身体都压在齐复的身上。
    “唔……”被掰过脑袋吻住唇的男人无奈的出声,用手挡开孟信元的脸,朦胧中问道:“几点了?”
    孟信元满脑子只有一句话――被拒绝了tat,不甘心不甘心,继续继续!
    齐复感觉自己下半身被紧紧实实的压制,扬起的脑袋微酸,不记得昨天将手机搁在哪里,望着微亮的窗帘,“别闹。”
    懒洋洋的口吻,激得男人全身的毛孔都扩张了,“齐复,让我亲亲。”狼一样叼住他的唇,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挡不掉的热情彻底吞噬了齐复,昨夜的疯狂还历历在目,现下又将迎来一场暴风雪,齐复脑子里一锅粥似的糊糊涂涂,直到有什么东西紧紧的抵着自己从来为之羞愧的地方的时候,他才由梦中惊醒,上半身扭动着要挣开孟信元,“阿元,你干什么?”
    孟信元的声音很远很远,像是山谷里的回音,絮絮地诉说着自己的情愫:“齐复,生一个我们的孩子好不好?”怀里男人的颤抖,他并不是没有感觉,但这是唯一能长久留住这个人的办法,他再也想不出第二个。
    “不!”齐复痛楚的反抗,他不能将一个鲜活纯真的生命带到这个世界来受苦,他也无法让一个简单初始的生命出生于自己这样的身体中。
    “齐复,你告诉我,是不是因为我不是陈沐的原因?你告诉我啊!?”
    万箭穿心的话终于脱口而出,孟信元在自责和悔恨中感觉到一丝痛快。
    一个冷颤中,齐复只感觉到身体似乎被破开一个伤口,那可怕的被贯穿的感觉蔓延到四肢五骸,他无力地软绵绵地躺在床上,不再言语。
    灰白的脸色,无神的瞳孔,却激起孟信元更大的征服欲。“齐复,你看着我!你他妈的看着我!”孟信元在冲刺中右手虎口扣住了齐复的下巴。
    这一刻,谁也没有比谁更受伤。
    谁也没有比谁更脆弱。
    回到长锦的孟信元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他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驱车从公司绕过大半个城市过来只为看看那根本不可能望见的心爱的人的背影。
    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但是,他不会后悔也绝不会认错。
    烟头被扔了一地,又是一个午夜――已经多久了,每个午夜的时候,那盏灯总是毫无意外的会亮几分钟,似是在缓冲,接着再一次进入黑夜中。
    今天又梦见什么了?
    是死去的亲人?还是未知的恐惧令他惊醒?
    若是他在自己的身边,一定会循着热度凑近自己的身体的吧?孟信元这样想道。
    第二天,负责齐复安全的王强亲自跑了一趟孟信元的办公室。
    孟总正靠在椅背中假寐,香雪进来说王强来了,忙打起二十万的精神。
    “孟哥,齐先生今天辞掉了学校的工作,不知道想干什么,我手下几个兄弟都说你这朋友精神不大好的样子。”王强搔了搔后脑勺,奇怪的问道:“孟哥,你说,齐先生不会是想不开吧。我看他一天到晚一个人,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整天一个人呆着,基本啥都不干,就看看书,哦对了――”他拍了一下脑袋恍然道,“他这两天把自己的书都送人了,好几大箱子,都送到学校给学生了!”
    孟信元慌慌张张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连跑带奔,急忙中对王强道:“让你兄弟看好他,要是出事了没好果子吃!”
    王强心里想着,嘿,孟哥这到底是好这一口呢还是好这个人呢?看来不像是玩玩的呀!忙撒丫子跟着孟信元往外走,推门出去就听见孟信元一边走一边对自己的助理道:“给王强二十万。”王强一听乐了会儿,眨眼间孟总就消失在电梯口了。
    香雪摇摇头,老板这几天魂不守舍的,就差后勤的保洁阿姨不清楚了,全公司上下主管以上的估计少有被老板骂道狗血喷头的。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她倒是对这个能让自家老板魂牵梦萦的人产生了点儿好奇心。
    孟信元不想知道齐复是不是一个会轻易轻生的人,他只要结果,其他的都不愿意去多想。
    齐复在家。天气略微闷热,他开着窗,靠在窗台上,不用太刻意就能看见停在楼下的那辆黑色轿车。
    车里的男人并没有立即走出来,齐复却也没有立即关上窗。
    齐复静静地望着车窗的位置,里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大约有一个人影。
    车里的男人也仰着头望着高高在上的人,专注的热切的担忧的,太多心情可以诉说,反而一时无语。孟信元推开车门踏出去,堂堂正正的仰头与之直视。
    从楼下到楼上,几百个台阶,孟信元走得很缓慢,脑子里太不安,连五官都不知道如何调动,在他看见家门打开的那一刹那,他想,应该没有什么要伪装的,既然心无悔意何必假装愧疚?
    让他怀上自己的孩子,不正是自己最想要的事情吗?
    齐复坐在沙发上,似是在等孟信元,似是在这里等了几千年未曾动一分,眼神坚定,而神情凝重,然而当他开口的时候,似有一阵来自远空的风,吹过两人之间不到两米的空间,“我想离开这里……”
    怒意和悔意在刹那之间涌上心头,如果用彻底失去这个人来换取留住他的心,孟信元觉得这太失败了!
    “暂时的。”齐复露出一个促狭的笑容,“我想回去生活一段时间。”
    “然后假装我孟信元从不存在,快快活活地继续生活?”孟信元颤抖的手指指着自己的胸口,“齐复,你不能离开我。”
    “不能?”齐复眉心舒展开来反问道,“阿元,我们都不是小孩子。”
    孟信元冲上前半跪在沙发前,紧紧地握住了齐复的手,此刻他才知道,齐复的这一双手有多么的凉,如果他没弄错,这已经是初夏的天气,为何他的双手还是充满了冬末的冷?“齐复,我认定了你,不管你有没有认定我,你是我的!是我的!”已经是强弩之末的嘶吼,带着绝望的挣扎与不甘的骚动。
    齐复冷冷地将手从孟信元的双手中抽离,双手紧握,说道:“感情,你情我愿,现在我不愿,你强求又有什么用?”
    孟信元从地上站起来,掏了烟盒出来,默默地点了一支烟,思虑良久,才在烟雾阵阵中抬眸,眼光冷冽不复温柔,“齐复,我说的开始,没有你叫停的理由!”他捏着烟的手指有些稳不住,到底还是怕失去的,真正是怕到了心里去。
    齐复却似未曾听见他说的话,端了端眼镜脚,似是提醒又似是强调,“阿元,我毕竟是个男人。”
    “可是你却愿意为陈沐……”孟信元知道自己此时此刻一定是幼稚极了,可是爱情不就是极为幼稚的你来我往你爱我不爱?不然呢,他有限的经验里未曾有训练到这一项目。
    “那并不一样。”齐复恍惚了一下,目光灼灼地看着孟信元,“阿元,你是否自始至终以为我不曾对你动过心?”
    孟信元不甘心的撇过脑袋,是的,他就是这样想的,但是他不愿意承认――他最怕的也正是齐复正面提及这个话题。
    “阿元,所以我说你本身离我就很远。”齐复似笑非笑地道,“既然你认为我不爱你,那你为何要……要……”他说不下去,关于那些,他难以启齿。
    “因为要留下你,用一个孩子留下你,这个理由足够充分吗?”孟信元续了一支烟,快要燃烧殆尽的烫手的烟头却无处可扔,红色的星子已经要触及手指,却被齐复猛的拿了过去,快步走进狭小的卫生间扔进了抽水马桶中。
    孟信元望着齐复站立着微微弯着腰的身影,嘴角含着的烟变得索然无味,小小的房间中是缭绕的烟雾,也似雾霾没有天日。
    “你走吧,我静一静,给我一段时间。”齐复保持着僵硬的姿势在卫生间里道。
    “齐复,你告诉我,你爱我吗?”孟信元咬着后槽牙问出这句话――他就是想知道咯明白清楚而已,带着后怕的问出口,他已经没有了后路。
    “没有。从没有!”
    “好!好!”孟信元猛吸了口烟,眼角就这样渗出了泪水,他从没有这样狼狈,这样赤丨裸丨裸的狼狈令他无所适从。
    夺门而去的人并没有看见齐复一侧脸颊上滑下的眼泪。
    有时候,爱情的终结,并不是因为不爱了,总有一些其他的原因要远远大于爱情本身。
    当有一天,这些问题都不成问题,爱情,自然也就伟大而神圣不可侵犯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赶在十二点以前更新了,神啊……累死我了
    ☆、第三十二章
    叶梓韧的三十六岁生日晚宴上,孟信元端着形状优雅的香槟酒杯,在闪耀着的灯光下,一个人站在遥远的冷清的角落中。
    酒会的最中央,一个黑色西装的男人端的一身笔挺西装嘴角噙着一抹意气风发的笑容,相伴而舞的男人一身银灰修身西装,侧脸线条清晰而俊朗,他们翩翩舞动,旁若无人。
    从每一个角度望去,这都是无比和谐而自然的一对。再无人问,为什么叶氏的总裁身边总陪着一个年纪轻轻的男人?也不会有人诧异,至今未婚的叶氏总裁居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同性恋。
    呵!同性恋。孟信元将酒杯中色泽华丽的酒一饮而尽。即便是想到了以后的生活又如何,你要的那个人不愿意陪你共同度过,再如何设想,也不过是一场空梦。
    “孟总想什么呢?”略带低沉的声音传来。
    两只酒杯就近,发出“叮”的一声,孟信元勾起笑容,“莫总好久不见。”
    “的确好久不见。”莫岑柏耸了耸肩,他微微笑着将手中的杯子递给穿梭来去的服务生,双臂交叠,“孟总大忙人,晴天谷那块地发展得不错。今年的十大杰出青年看来非孟总莫属了。”
    “莫总客气了。令兄的莫氏集团实力远雄厚于我,晴天谷是个小项目,将来有机会希望能与莫大总裁合作 。希望莫总从中助力。”话虽如此,孟信元却依旧不卑不亢,他虽不是几代经营世家子弟,白手起家能立足长锦商圈,实力不容小觑。
    莫岑柏却是狠狠出拳击在孟信元宽阔的肩膀上,“你这话真是越说越远,再说下去就要楚河汉界了?”
    “岂敢岂敢。这不是你故作正经!”孟信元爽朗的笑了,拍了拍莫岑柏的肩,“说回来就回来,舍得?”
    两个久未见面的朋友双双走出了酒会,远离了尘嚣,走入了叶家花园。
    夜色正好,耳际偶有窃窃私语传来,阵阵花香随着夜风来,令人舒爽不少。
    莫岑柏颇为遗憾地道:“有什么舍得不舍得的,我哥要隐退,我不回来难道让我爸出山?”话虽如此,言语之间还是颇为留恋。
    莫氏集团总裁退隐商场陪老婆孩子归隐山林的消息一直有所传,却未想竟然是真的。
    孟信元问:“国外的公司不准备合并?”
    “不了,我朋友会打理。”莫岑柏抬头望着天空,促狭的问:“听闻,你最近感情不顺啊。”
    “哪来的小道消息?”孟信元自己也失笑,“倒是很灵通。”忽的皱眉,又起疑问,“你要是遇到一个人,你喜欢,他不喜欢你,怎么办?”
    漫天的星空,哪一颗星星是属于自己的?“不知道,没遇到过――我还年轻!哈哈!”
    “哈哈”
    两人不约而同的笑了。
    莫岑柏恢复了正色,“追吧,不到黄河心不死,凭你当年念金融那股子劲,我可不信你搞不定一个人的心。”
    孟信元失语。感情和念书,还真不是一回事儿。得不得分,也真不是努力不努力的问题。“山穷水尽了。”
    让一个男人失意的最好的办法是让他爱上一个人,而得不到这个人。
    “陆游大诗人怎么说来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兄弟,只要他没别人,你就还有的是机会。”莫岑柏老神在在地道,他虽未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不是?家里大哥和大嫂多年感情纠葛,还不是照样能“苦尽甘来”?
    细细算算,没有见齐复也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虽案头搁了一叠他的最近动向,但时常望着那些叠起来的白色纸张就失了神。
    经常一个人驱车在路上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将车往那个方向开去,往往开到半路才恍然大悟是要去参加个重要的活动或者会议。
    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居然也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孟信元深觉惊诧。
    前几天回到家中,朗朗还天真可爱地问,“齐叔叔为什么不来跟我玩?”
    无言以对是孟信元唯一的反应。
    一个灵光乍现,孟信元猛的拍了拍莫岑柏的肩膀,“谢了兄弟。我先走一步,回头跟我帮叶总说一声!”
    “喂喂!”莫岑柏有些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见他一溜烟儿跑出去心里稀里糊涂的。
    拉开车门钻进车里,孟信元指挥司机开车,自己则掏出了电话给家里打电话。
    接电话的佣人将电话交给了孙笑萍,只听她问:“这么晚了是怎么了?有什么要紧事吗?”
    孟信元这才翻起手腕看了看手表,已经将近十点,他顿了顿问道:“朗朗睡了么?”
    “早睡下了。”孙笑萍打了个哈欠,“怎么了?”
    “我来接他,今天跟我睡。”孟信元道,“妈,你帮忙收拾一下,我直接抱他走。”说罢也不等孙笑萍问东问西直接就把电话给挂了。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第一次,孟信元觉得孟家住得是这么的遥远。
    一想到要从孟家开车到齐复的家中,他简直希望自己背上突然长出一对翅膀来,好让他片刻之间就能看见魂牵梦萦的人。
    这一刻,什么男人的自尊自傲,都见鬼去了。
    所谓忍无可忍,便是无需再忍!
    到达孟家的时候,孟信元打开了车门踏下车,一阵夜风袭来,头脑忽然清醒。
    用孩子去牵连他,岂不还是令他反感?
    瞬间颓然地倒回车里,孟信元靠在椅背上,狠戾地揉了揉自己的眉心,才缓缓对司机道:“算了,回去吧。”
    司机不明所以,还是照做发动了车子。
    孟信元电话过去,却听孙笑萍严肃批评道:“阿元,你如今也不小了,朗朗毕竟是你亲儿子,你做什么事情之前也考虑考虑这个没妈的孩子行吗?”
    “妈,你说什么?”
    “我说什么!你别以为你跟那个男人的事情我跟你爸爸都不知道!这个家里恐怕除了那一老一小大家都心知肚明你这段时间的事。”孙笑萍往日里和和气气的,看似毫无主见,等真要有人往这个家里扎针,也端端不是一个无原则忍让的人。
    “妈……”孟信元疲累的拖长了声音,“抱歉,我会处理好的。”
    “我不管你怎么处理,我只知道,不要让朗朗难做,他还是个孩子,还这么小……”孙笑萍哽咽了一下,话音绵长,而显得格外语重心长。
    “我知道的。”抛开了爱情,他还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一对父母的儿子,冲动之后,他还是要回到孟信元本身。“妈,你没让朗朗起来吧?”
    “没有,阿元,你断了那个人吧。”孙笑萍苦口婆心地道,“我们终究是一个正统人家……”
    “嗯,妈,你早点休息吧。”孟信元缓了缓神,道:“明天周末,我上午来接朗朗去游乐园,你跟他说一下吧。”
    “这个行。”孙笑萍首肯地发话。
    挂断了电话,孟信元看着窗外闪着车灯呼啸而过的轿车,眼花缭乱之间,竟有一种莫名的怆然,他对司机道:“去中兴北路。”
    司机给他开了这么久的车,自然是知道要去哪里的,等到一个转向路口便一个u形转弯,将车开往另一个方向。
    齐复窝在家里约莫一个月,看看书做做菜,生活的时钟对他而言已经停摆。
    每天十点半是他喝牛奶睡觉的点,今天也不例外,只是眼皮老是跳着。他虽不迷信,但总觉得不舒服,窝在沙发里手持牛奶半晌没喝,温牛奶快要变凉的时候才恍然想起这件事儿来。
    这种一个人过的生活,是他已经坚持了的习惯了的,并没有太多的不适应,只是偶尔梦回想起那个一个月前还伴在身侧的人觉得有些诧异而已。
    诧异自己竟然会和那样遥远的、毫不搭界的人有过这样的交集,并且,这种交集远远地要比自己想想的深刻。
    至少,他不能忘记那个叫孟信元的男人依着自己腻歪的场景,像是一个大男孩,又像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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