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在凌鹤与鹿枝结婚后,凌鹤父亲的病情竟奇迹般地好转了起来。
    今天是凌照出院的日子,鹿枝和凌鹤去医院接他出院,凌鹤的母亲孟君则在家做了一桌子饭菜等待凌父回家。
    虽然两家父母就住对门,但这还是大家成为一家人后第一次正儿八经聚齐在一块吃饭,孟君简直笑得合不拢嘴。
    鹿枝吃得少,早早地放下了筷子,孟君和莫竹也早就坐到沙发上唠嗑,凌鹤还在陪鹿杨喝酒,而凌照只能在一旁眼馋,吃几粒花生米解解馋。
    鹿枝闲得无事,莫竹看她无聊,便将她带到凌鹤的房间,笑着让她好好参观,然后便掩门出去了。
    去外地上大学之前,这应该便是凌鹤待得最多的地方了。房间很整洁,但并不死气,而是透着一股男高中生的干净气息。
    墙上贴着几张星系的海报,书柜里除了高中遗留下的一些习题,物理竞赛的书,就是关于天文方面的书。鹿枝再次真切地感受到了他对天文的热爱。
    她的视线拂过那一排他各种竞赛获得的奖杯,很多都是高中时得的,鹿枝不由得想,他高中明明是那样耀眼的存在,她怎么就错过了呢?
    她突然觉得难过,为他们白白错过的那几年时光。
    她随手抽了一本物理习题册翻开,打开扉页,看到的是工整有力的“高叁一班  凌鹤”几个大字。
    真奇怪,她光是看着这几个他写的字,就没来由的感到心动。好像回到了高中,成了一个青涩的,满怀心事的少女。
    她止不住地笑了起来,又随手往后翻了一翻,却看到从里面掉落出来的一页纸。
    那是一张信纸,纸张已经有些泛黄,但字迹仍然清晰。
    她看到开头两个字便顿住了,眼睛不由得放大了些许。
    信的开头写道——
    鹿枝同学:
    你好,我是高二一班的凌鹤。
    凌鹤给自己写过情书?
    她平复了一下心情,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将信纸前后都翻看了一遍,却没再看到任何其他字。
    这是一封只有开头的信。
    可是,为什么没有继续写下去?为什么当时不送给她?
    鹿枝手因为激动仍然还有些微微颤抖,下一秒,她落入一个熟悉温暖的怀抱。
    凌鹤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从后面搂住她,鼻尖在她颈窝蹭了蹭,身上有淡淡的酒味。
    “凌鹤。”她有些痒,稍稍躲了躲。
    “嗯?”凌鹤这才睁眼,然后便看到鹿枝手上的信纸。
    那经久不见的早已泛黄的信纸同样也让他心弦一颤。
    他顿了顿,问:“在哪找到的?”
    鹿枝没回答他,而是又问他:“怎么没写完?”
    凌鹤又闭眼蹭了蹭她的脖子,声音平淡:“你不是不喜欢收到信么。”
    如果说,凌鹤只占据了鹿枝整个高中时期的记忆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冰山一角,那么鹿枝就是凌鹤整个高中时期唯一的记忆。
    事实上,凌鹤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多重感情的人,他的人际关系也十分淡薄,毕业这么多年,他对同学聚会向来兴致缺缺,对当年的同学更是一个也叫不出来名字。可唯独,跟他从未同班,甚至从未有过交集的鹿枝,成了他青春时期,唯一的记忆。
    他第一次见到鹿枝,那时他正埋头写题目,鹿枝从窗外经过,他当时的同桌用手肘撞了撞他,导致他刚下笔的坐标轴画歪了。
    “你快看,外面那个女生,叫鹿枝,长得贼漂亮。”
    凌鹤抬头看向窗外,鹿枝跟一个女生手挽着手,高高的马尾一晃一晃,外面的阳光洒在她身上,脸上的笑容让凌鹤一下晃了神。
    直到鹿枝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同桌才不无遗憾地叹了口气:“哎,不过人家已经有男朋友了。”
    凌鹤低下头,拿起橡皮擦默默将刚才画歪的坐标轴擦掉,又重新画了一条笔直的线。
    后来也不知怎么,鹿枝这个名字就像有魔咒似的,凌鹤开始频繁从别人嘴里听到她的名字。
    鹿枝化妆被教导主任训了。
    鹿枝又换男朋友了。
    鹿枝元旦晚会那个舞跳得真好看。
    后来再一次见到她,是体育课撞见她跟另一个男生坐在学校树林里的长椅上,她头靠在那个男生的肩上,那个男生的手放在她的腿上。
    他想,这就是她的新男朋友吗。
    他从他们前面目不斜视的路过,余光里是那只放在她腿上的手。
    有时候教室太吵,凌鹤便喜欢去天台上看书。
    这里很少有人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凌鹤一个人的天地,直到那天闯进来一个不速之客。
    凌鹤记得,那个时候大概是要校庆了,鹿枝仍然被选中表演舞蹈。
    那段时间,她每天午休和晚自习都会跑到天台来一个人练舞。
    她将音乐放到最大声,凌鹤心想,真的很吵,比教室要吵多了,但鬼使神差的,他没有起身离开。
    他仍然坐在那里,看着她的背影,她每一个动作都干净利落,好像力求做到最完美。她跳舞的时候总是有一股生机勃勃的朝气与活力。
    那段时间凌鹤被日渐紧迫的竞赛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看着鹿枝,他好像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往前走就是了。
    她就是有这样的能量。
    真是神奇的存在,那时候的凌鹤心想。
    鹿枝发现他时被吓了一跳,她被吓到的样子很可爱,凌鹤差点笑了出来。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我吵到你看书了吗?”
    面对他时,她倒是不见了往日的嚣张骄纵的模样,而是礼貌又客气。
    凌鹤知道,这都是因为她根本完全不认识他。
    他不自觉地捏紧了书脊,回答:“没事。”
    鹿枝点了点头,便不再看他。
    现在想来,她大概对这段他们高中时期唯一的对话早已没了印象。
    大概也就是那段时间,鹿枝这个名字,真正在凌鹤心里生根发芽了。
    意识到自己喜欢她后,凌鹤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勇敢一点,至少主动让她认识他。
    他提笔写下那封信的开头,却久久不知该如何继续下去。
    他一再谨慎,万分小心,只想讨她欢心。
    可是有次升旗仪式结束后,他走在她身后,听到她与身边女生的对话。
    她惊讶地对对方说:“写信?拜托,你活在远古时代吗?”
    回家后,凌鹤默默将那张迟迟没有写完的信夹进了习题册里,再没有拿出来过。
    他庆幸,那时候还好没有继续写完交给她,不然该被讨厌了。
    “我什么时候说我不喜欢收到信了?”鹿枝大声反驳,眼睛瞪得圆鼓鼓的,叉着腰质问他。
    凌鹤失笑,捏了捏她的脸,也不解释。
    那些他长年累月的喜欢,他一个人知道就好了。
    鹿枝将头偏到一边:“我不管,你要继续写完,你都没给我写过情书。”
    “好——写完。”他迁就道。
    鹿枝这才不再假装生气,笑着搂上他的脖子,踮起脚吻了上去。
    凌鹤搂住她的腰俯身回吻时,她的脑海里忽然响起上次听凌鹤讲座时他对太阳光的解说——
    “尽管我们抬头就能看见太阳,但太阳距离地球其实有1.5亿公里。”
    “尽管我们睁眼就能看到阳光,但其实太阳的光线要到达地球需要8.3分钟。”
    太阳光到达地球要走1.5亿公里,而凌鹤那些年里所不为人知爱意,花了整整十年,终于让她所知晓。
    那封未写完的信,也终于在十年后,抵达了她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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