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就好了,都是自家人,也不用讲那么多规矩。”现在他们还在孝期,本就不适宜大办。择哥作为南安王的孙子,就算做周岁也不好穿大红的。静姐也想到了这点,当下点点头,“这倒也是,就是有些委屈我们择哥,我还想看他穿红衣戴金锁呢。”
    “总有机会的。”
    姐妹俩说了几句闲话,静姐期期艾艾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才咬牙道:“你最近……有收到姨娘的信吗?父亲他们在广州可好?”
    安姐看了她一眼,慢慢的笑了,静姐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你、你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啊,我说什么了?”安姐慢悠悠的道。去年她生产的时候,静姐是同杨氏一起回来的,当时一团乱她自然顾不得这些,后来月子里大把时间,她就问了起来。杨氏犹豫了一下,也就不瞒她了,原来她这次回来不光是为了陪安姐生产,另一个原因却是因为静姐。
    “早先还记得静姐看优哥不好呢,也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倒……倒互相爱慕了起来。”
    “静姐同优哥?”安姐瞪大了眼,杨氏叹了口气,“可不是吗,你爹是又气又怒,优哥本是他极满意的一个孩子,都有心收做弟子自己教导了,谁知却出了那么一档子事,偏偏这俩孩子也都倔。一个是死不认错,一个是认为自己虽然错了,可却是真心实意,口口声声说着要娶呢。闹到最后,我只有把静丫头带回来了。要不她非让你爹打死不可,你别看她现在好好的,上船的时候还带着伤呢。”
    安姐没有说话,她只有一个感概: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第216章
    番外二·抓周(三)
    早先思烟同她说静姐和优哥的时候她还不以为然,想着果然就和现代似的,做下属的都喜欢编排领导,这在古代,下人们最大的娱乐恐怕也就是看主子们的八卦,也亏得这个八卦不过是小小的议论,否则真要好好治理一番。可谁知这还没过多久,就从杨氏这里得到了证实,这还真是空穴来风,并非无因了。
    但,优哥同雅姐也许还能搭配起来,可同静姐,那也太不搭了吧!静姐那可是正儿八经的嫡女,虽然雅姐也是高家嫡出的姑娘,可谁让爹不一样呢?
    “那优哥呢?”静姐被带回来了,优哥难道还在广州?还是早就被发配了回来。高老爷这种人,自己做什么没关系,可不见得能允许别人也这么做。
    安姐这倒不是看不起高老爷,而是高老爷身上固然有士子大夫这样的气节,可同样有他们的毛病。那就是自己逛青楼那是风流,自己捧个角色,那是美谈。可要是自家正在读书的子侄这么干,嘿嘿,腿不给你打断了!不过那子侄若是已取得一定功名,或者已经在官场上了,那就又不一样了。
    优哥虽然读书上有天份,但并不是那种天才,否则也不会现在还没中秀才,虽然中秀才并不像现代人想的那么容易,或者反过来说,其实是很困难的,能考中是少数的,考不中才是多数的。就算有人说穷酸秀才或者什么的,但能中秀才,在此时还是一件极风光和有体面的事。优哥才这个年纪,没中也是情理之中,但相比一下高老爷就知道,他就算属于会读书的,可也还欠缺一点什么。以后努力用功再不缺运气,中举应该是可以的,能不能成为进士就难说了。至于他的家境,在普通人家里自然是殷实的,可既不是官身,也说不上如何富贵,就是雅姐嫁过去都属于下嫁,更不要说静姐了。
    所以无论怎么看,高老爷对优哥都不可能再有什么好脸色了。不过要是优哥早被发配回来,她这边怎么没收到消息?再怎么说周氏也应该过来一趟啊,当然前几天周氏也的确过来了,但可没提这回事,表情上也没有任何端倪。
    杨氏又叹了口气:“你父亲本来是要把优哥也送回来的,但轩哥拿着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说要送优哥回来他就自杀,让你父亲无论如何都要给优哥一个机会……”
    “轩哥?”
    “可不是,怎么也没想到那孩子会做出这种事,你父亲为此气的连吃了几幅药呢。”
    安姐说不出话了,轩哥一直是有些胆怯的,能做出这种事实在有些超乎想象,而且他的要求,也真让人有些凌乱。不过再联想到早先在高家她同朱抵听到的那些,貌似、好像、大概……也是能够说得通的?很显然,轩哥对优哥不仅是喜欢,还有一种崇拜。
    “那现在到底是怎么个说法?”
    “也是僵上了。现在是若优哥这一次能中举,就把静姐许配给他。若是不能就一辈子给你父亲做书办呢。”
    对于一般人来说,书办算是个不错的工作,虽然未入流,好歹是衙门中人,地位福利都不低,可优哥却是带着郝家全家人期待的——就算郝家不奢望他这一代就出将入相,起码,也希望能从他这里开始耕读传家,而一个书办,则远远低于他们的期待。自然,一个小书办也是绝对不可能娶到静姐的。
    “你父亲怕他们做出什么不好说的事,就让我把静姐带回来了,本来呢,我也是要回来看你生产的。”
    安姐把头埋在杨氏的怀里,亲昵了好一阵:“那姨娘这次就不走了吗?”
    “那还不行,不过会把这里的事料理好了再说。”杨氏说着,摸了摸她的头发。她当然是极舍不得女儿的,可也放心不下广州那边。她在信中把广州夸的一朵花似的,其实到那里并不适应。天气不适应,他们刚到的时候还好,天冷,那边就显得暖和,不冷不热,蔬菜水果都便意,刚到一个地方,他们也新鲜,所以还好。可过了几个月就吃到苦头了,闷热潮湿,很多下人都得了皮肤病,就连她同高老爷也起了点小疙瘩,还是找当地的郎中好生调理了一番才算止住。
    后来他们才知道,到这个地方饮食习惯都要跟着当地人走。要吃清热败火的,要吃祛湿的,要多喝茶。这后一条也就罢了,反正他们不管是在江宁还是在京里也都习惯喝茶了,但那清热败火的,往往都不怎么好吃。其实在这之前,他们饮食上已经不太习惯了。本来,他们带的有厨子,口味上是没有太大问题,可食材上却有很大区别!
    首先,广州产米,面食并不多;其次,那大米吃起来也和北方的不一样,用高老爷的话来说就是没有米味,感觉吃多少都吃不饱似的。偏偏还要多喝茶,所以第一年的时候,上到高老爷下到轩哥都清减了不少。也亏得轩哥练拳后身体好了不少,否则起码也要大病一场。他们在那里呆了一年多,也不能说多么适应,偏偏高老爷还一心扑到了建设上,不能说点灯熬油吧,也是一早醒,多晚还不睡。杨氏经常见他点着蜡烛在案子前看公文。
    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这个英雄可以是项羽那样的万人敌,可以说孔明那样的运筹帷幄,自然也可以是海瑞似的劳模。杨氏当然是不知道海瑞的,可这不耽误她对高老爷的崇拜。杨氏早先就对高老爷有感情,见他这个样子更仿佛被点起了少女心,每次见他劳累那是又骄傲又心疼,就变着法的给他进补,为此还学了不少广东的煲汤。
    这次因为担心安姐生产和静姐的事她回来了,可要让她就此留下,她又担心高老爷是不是能照顾好自己。她回来的时候高老爷父子之间还有些隔阂,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化解了。还有,她走之前虽然有安排,可若长时间没人坐镇,也不知家里会不会乱套。所以她就算担心安姐,最多也只能停留几个月,就是这,一来一回也差不多大半年了。
    “那静姐呢?”虽说高老夫人和金氏都在,但不至于就交给她们吧?
    “你父亲说,让你帮着多看顾一些。”说到这里杨氏就笑了,“你父亲对你,那可是满意的很,说你要是男孩,他就后继有人了。”
    安姐不知道说什么了,摸摸鼻子也只有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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