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非男友 作者:好象熊
同居大番外 未来篇01
西元三十七世纪,所谓人类文明第三次兴起的时代。经过二十六世纪与三十四世纪的世纪灭绝,人类顽强的生命力,扞卫了整个地球。乱世总是致富的捷径,第一次灭绝中没落的麻清一族,在新家主的带领下,一步一步走回颠峰。他叫麻清太,属於大家嘴里所说「狂霸酷炫跩」的大总裁。
要配得上总裁这个字,首先一定要帅。麻清太这人拥有惊天地、泣鬼神的颜值,光是站在路边就是赏心悦目的路标,站在橱窗旁就是完美无缺的人形雕像,走到哪炫到哪,处处都是他的伸展台。除了帅,还要高,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帅哥,如果只有一六零,那连普通人都比不上,女生是一白遮三丑,男生是一高遮三呆,刚好麻清太长得跟一只竹竿一样,嗯……是比较雄壮的竹竿,有六块肌的那种,还有人鱼线、海豚线、白鲸线……等等扞卫男人雄壮威武象徵的线条。
最重要的是,总裁一定要有、钱。世界上最有钱的可能不是麻清太,可是世界上帅哥里最有钱的肯定是他。这麽帅的人还不是小白脸,可以见得麻清太是多麽严以律己、虐以待人的狠角色,员工听到他的名字闻风丧胆,每次他去视察,一堆人不是被帅哭,就是被虐哭,那扔掉的文件可以堆成一座山。
综合以上所述,麻清太就是个大总裁,没有人可以比他更总裁了。而他最总裁的就是,这麽酷炫的他竟然只有二十五岁,完全就是一个镶着钻石、镶着宝石的黄金单身汉啊!喜欢他的妹子汹涌而至,喜欢他的汉子也是前仆後继,反正他就是一个万人迷,从小说里走出来的无敌总残……不……是总裁。
爱慕总裁的人很多,雨後春笋一样的多。其中包含了一位名叫宋蔷的少女,她有着一头粉红色泽的中长发,靠着先进的染发技术,染得光鲜亮丽,看了就会被闪到的那种粉红色头毛。身子不算纤细,勉强说优点大概就是比较好抱的类型。脾气不是很好,为人有些拗直,认定的东西就不会改变,这也就是为什麽当她在杂志上看见霸道总裁後,一见锺情,成为总裁的永久粉丝,vip等级的那种,在後援会拥有崇高地位,每次追总裁就特别勤奋,深怕漏掉看总裁的那一秒钟。
「我说你这g本不是爱,g本可以称为魔x了!我的老天爷,他不就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吗?」黎雅忍不住朝认真贴海报的宋蔷吐槽,「哪有个人会喜欢人喜欢到贴满整个房间的墙壁啊!你是有什麽强迫症?」
「有啊,我有强迫症,我得了一种叫做喜欢麻清太的强迫症。」点头说道,宋蔷不管黎雅,继续贴!她就是要贴满整个墙壁,她爱他!爱到要用这种神经病的方式表达!
「……你g本有事。」
「我不反驳,我就是有事!我爱麻清太爱出病来了,这是命运的安排,老天爷排定的邂逅,我没有他我会死。」
「讲得你好像是他女朋友、老婆、马子一样!你现在充其量只是跟踪他、偷窥他,而且有收集辟好的变态粉丝好吗?你这种粉丝是黑粉!黑到透亮的粉丝!你知道什麽是黑粉吗?就是你!」宋蔷的思维太可怕,可怕到黎雅都抽疯了。
「我是黑粉我骄傲!」
「骄傲个屁!」
「哼,你是屁我都不在乎了,还敢说我。我不管啦,我喜欢麻清太、我爱他爱得要死,你以为你可以劝服得了我?」宋蔷依旧固执己见,她不知道为什麽就特别喜欢麻清太。很多人都觉得她是一个神经病,没错,她就是神经病!不过她可以很肯定就算她是个神经病,也是分得清楚什麽是偶像的崇拜,什麽是贴近心灵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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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大番外 未来篇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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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大番外 未来篇01
西元三十七世纪,所谓人类文明第三次兴起的时代。经过二十六世纪与三十四世纪的世纪灭绝,人类顽强的生命力,扞卫了整个地球。乱世总是致富的捷径,第一次灭绝中没落的麻清一族,在新家主的带领下,一步一步走回颠峰。他叫麻清太,属於大家嘴里所说「狂霸酷炫跩」的大总裁。
要配得上总裁这个字,首先一定要帅。麻清太这人拥有惊天地、泣鬼神的颜值,光是站在路边就是赏心悦目的路标,站在橱窗旁就是完美无缺的人形雕像,走到哪炫到哪,处处都是他的伸展台。除了帅,还要高,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帅哥,如果只有一六零,那连普通人都比不上,女生是一白遮三丑,男生是一高遮三呆,刚好麻清太长得跟一只竹竿一样,嗯……是比较雄壮的竹竿,有六块肌的那种,还有人鱼线、海豚线、白鲸线……等等扞卫男人雄壮威武象徵的线条。
最重要的是,总裁一定要有、钱。世界上最有钱的可能不是麻清太,可是世界上帅哥里最有钱的肯定是他。这麽帅的人还不是小白脸,可以见得麻清太是多麽严以律己、虐以待人的狠角色,员工听到他的名字闻风丧胆,每次他去视察,一堆人不是被帅哭,就是被虐哭,那扔掉的文件可以堆成一座山。
综合以上所述,麻清太就是个大总裁,没有人可以比他更总裁了。而他最总裁的就是,这麽酷炫的他竟然只有二十五岁,完全就是一个镶着钻石、镶着宝石的黄金单身汉啊!喜欢他的妹子汹涌而至,喜欢他的汉子也是前仆後继,反正他就是一个万人迷,从小说里走出来的无敌总残……不……是总裁。
爱慕总裁的人很多,雨後春笋一样的多。其中包含了一位名叫宋蔷的少女,她有着一头粉红色泽的中长发,靠着先进的染发技术,染得光鲜亮丽,看了就会被闪到的那种粉红色头毛。身子不算纤细,勉强说优点大概就是比较好抱的类型。脾气不是很好,为人有些拗直,认定的东西就不会改变,这也就是为什麽当她在杂志上看见霸道总裁後,一见锺情,成为总裁的永久粉丝,vip等级的那种,在後援会拥有崇高地位,每次追总裁就特别勤奋,深怕漏掉看总裁的那一秒钟。
「我说你这g本不是爱,g本可以称为魔x了!我的老天爷,他不就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吗?」黎雅忍不住朝认真贴海报的宋蔷吐槽,「哪有个人会喜欢人喜欢到贴满整个房间的墙壁啊!你是有什麽强迫症?」
「有啊,我有强迫症,我得了一种叫做喜欢麻清太的强迫症。」点头说道,宋蔷不管黎雅,继续贴!她就是要贴满整个墙壁,她爱他!爱到要用这种神经病的方式表达!
「……你g本有事。」
「我不反驳,我就是有事!我爱麻清太爱出病来了,这是命运的安排,老天爷排定的邂逅,我没有他我会死。」
「讲得你好像是他女朋友、老婆、马子一样!你现在充其量只是跟踪他、偷窥他,而且有收集辟好的变态粉丝好吗?你这种粉丝是黑粉!黑到透亮的粉丝!你知道什麽是黑粉吗?就是你!」宋蔷的思维太可怕,可怕到黎雅都抽疯了。
「我是黑粉我骄傲!」
「骄傲个屁!」
「哼,你是屁我都不在乎了,还敢说我。我不管啦,我喜欢麻清太、我爱他爱得要死,你以为你可以劝服得了我?」宋蔷依旧固执己见,她不知道为什麽就特别喜欢麻清太。很多人都觉得她是一个神经病,没错,她就是神经病!不过她可以很肯定就算她是个神经病,也是分得清楚什麽是偶像的崇拜,什麽是贴近心灵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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