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告白》 作者:兔子说
Chapter 6. 好朋友(1)
後来,那条相思豆手链到哪里去了呢?
我不知道。
也许不小心遗落在某个路口,也可能是被负气的我丢进了车站的垃圾桶……其实,我不太记得之後发生的事了,真的。
不是故意忘记,也不是不想记得……大概吧?唉,我真的不清楚,我只知道方哲宇出现的原因是他放结训假,从成功岭和同袍共乘计程车到台中车站,打算转乘火车回台北,万万没想到一下车就看见我哭得稀里哗啦。
这是方哲宇的说法。
我什麽都不记得,只是跟着方哲宇坐上回台北的火车。
回了台北,我没有地方可去。
毕业典礼之後,我和沛芸她们一起合租的宿舍就退租了,平时上班是借住宋大翔家的我,此时此刻怎麽可能再回去?
那里的一切,我都不想再碰。
方哲宇就这样收留了我,我就这样住了下来。
一切是那麽荒谬,却又那麽理所当然。
还记得方哲宇收假离开之前,他站在房间门口,也不管我有没有在听,只是冷静到近乎冷漠地叮咛我,冰箱里面有微波食品和饮料,哭累了、缺水了,可以到厨房补给;如果要走的话,把钥匙留在客厅;如果不走的话,出门记得关电器。
於是,我像是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每天出门都有记得关冷气,照样跑新闻、剪带、写稿、念稿、上课……整整一个星期,我过得很好,没人看出我的不寻常,直到方哲宇再次放假回来,我的开关又像坏掉了一样,再次忍不住大哭。
哭累了,睡着了。
醒来了,又哭了。
恍恍惚惚,我想起了好多事,好多我以为一点也不重要的小事,回忆很残酷,它总是从你最深层的记忆里,无情地挖出你以为忘记的点点滴滴,以为忘记,其实没忘,正因为没忘,才发现自己g本忘不了。
忘不了那个曾在下大雨的午後,撑着伞朝我走来的他;忘不了那个因为我一句不舒服,跑遍了附近夜市只为了买一碗红豆汤的他;忘不了那个碎念我感冒发烧,却在半夜起床为我换冰枕的他……
宁愿真的忘了,或许才能真正不爱了。
﹡﹡﹡
阳光从窗外洒落,唤醒了不知何时睡着的我,我茫然地眨了眨眼,发现自己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睡前的最後记忆,是方哲宇正在唱歌给我听,唱的是那一首基音乐团的〈so〉……想来是方哲宇拖我回来的吧?
都几年过去了,怎麽还会梦到那阵子的事?
甚至梦得钜细靡遗,像场我不愿再回顾的电影。
「你眼睛好肿。」走出房门,就是一句不顺耳的话飘来。
我瞪向餐桌前那位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不识相大师,「……被蚊子叮啦。」
明明知道我昨天又是喝酒又是哭的,就算我是于珊,今天也不可能美到哪里去……嘶,头好痛,宿醉。
「嗯。」他推了一盘东西过来。
一盘火腿蛋和法国吐司。
或许是因为那场梦,那一场长长的梦,我突然对这一盘早餐感到情怯,以往总是认为理所当然,如今却觉得何德何能……我忍不住想,如果那时候没有方哲宇的陪伴,我大概连接宋大翔电话的勇气都没有。
看着早餐,我迟迟不敢下手。
「干麽不吃?」方哲宇问我,自己咬了口吐司。
「怕下毒。」
他一笑,「为什麽?」
「怕你积怨至今。」
「有道理。」
「喂!」我瞪他,心里那股奇怪的感觉仍未消散,与其藏在心底,我选择了问出口:「说真的,当初你怎麽肯让我住进来?那时候,我们早就没有联络了,不是吗?」
现在才问或许太晚,但是想到了不问就不是我的风格。
闻言,方哲宇没有马上回答我,他默默吃完了两片法国吐司、火腿,还有一颗半熟的荷包蛋,盘子乾乾净净,一滴蛋黄都没留下。
「哲哲,你不要逃避我的问题。」我拿着叉子在他面前晃呀晃。
他冷瞅我一眼,「吃早餐。」
「你不说我就不吃。」耍赖我最会了。
「你不吃我就不说。」
唉唷,翅膀硬了?
我玩味地看着对面的方哲宇,他好整以暇,先是看了看盘中的食物,再看了看我的脸,彷佛算准了我绝对会乖乖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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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来,那条相思豆手链到哪里去了呢?
我不知道。
也许不小心遗落在某个路口,也可能是被负气的我丢进了车站的垃圾桶……其实,我不太记得之後发生的事了,真的。
不是故意忘记,也不是不想记得……大概吧?唉,我真的不清楚,我只知道方哲宇出现的原因是他放结训假,从成功岭和同袍共乘计程车到台中车站,打算转乘火车回台北,万万没想到一下车就看见我哭得稀里哗啦。
这是方哲宇的说法。
我什麽都不记得,只是跟着方哲宇坐上回台北的火车。
回了台北,我没有地方可去。
毕业典礼之後,我和沛芸她们一起合租的宿舍就退租了,平时上班是借住宋大翔家的我,此时此刻怎麽可能再回去?
那里的一切,我都不想再碰。
方哲宇就这样收留了我,我就这样住了下来。
一切是那麽荒谬,却又那麽理所当然。
还记得方哲宇收假离开之前,他站在房间门口,也不管我有没有在听,只是冷静到近乎冷漠地叮咛我,冰箱里面有微波食品和饮料,哭累了、缺水了,可以到厨房补给;如果要走的话,把钥匙留在客厅;如果不走的话,出门记得关电器。
於是,我像是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每天出门都有记得关冷气,照样跑新闻、剪带、写稿、念稿、上课……整整一个星期,我过得很好,没人看出我的不寻常,直到方哲宇再次放假回来,我的开关又像坏掉了一样,再次忍不住大哭。
哭累了,睡着了。
醒来了,又哭了。
恍恍惚惚,我想起了好多事,好多我以为一点也不重要的小事,回忆很残酷,它总是从你最深层的记忆里,无情地挖出你以为忘记的点点滴滴,以为忘记,其实没忘,正因为没忘,才发现自己g本忘不了。
忘不了那个曾在下大雨的午後,撑着伞朝我走来的他;忘不了那个因为我一句不舒服,跑遍了附近夜市只为了买一碗红豆汤的他;忘不了那个碎念我感冒发烧,却在半夜起床为我换冰枕的他……
宁愿真的忘了,或许才能真正不爱了。
﹡﹡﹡
阳光从窗外洒落,唤醒了不知何时睡着的我,我茫然地眨了眨眼,发现自己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睡前的最後记忆,是方哲宇正在唱歌给我听,唱的是那一首基音乐团的〈so〉……想来是方哲宇拖我回来的吧?
都几年过去了,怎麽还会梦到那阵子的事?
甚至梦得钜细靡遗,像场我不愿再回顾的电影。
「你眼睛好肿。」走出房门,就是一句不顺耳的话飘来。
我瞪向餐桌前那位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不识相大师,「……被蚊子叮啦。」
明明知道我昨天又是喝酒又是哭的,就算我是于珊,今天也不可能美到哪里去……嘶,头好痛,宿醉。
「嗯。」他推了一盘东西过来。
一盘火腿蛋和法国吐司。
或许是因为那场梦,那一场长长的梦,我突然对这一盘早餐感到情怯,以往总是认为理所当然,如今却觉得何德何能……我忍不住想,如果那时候没有方哲宇的陪伴,我大概连接宋大翔电话的勇气都没有。
看着早餐,我迟迟不敢下手。
「干麽不吃?」方哲宇问我,自己咬了口吐司。
「怕下毒。」
他一笑,「为什麽?」
「怕你积怨至今。」
「有道理。」
「喂!」我瞪他,心里那股奇怪的感觉仍未消散,与其藏在心底,我选择了问出口:「说真的,当初你怎麽肯让我住进来?那时候,我们早就没有联络了,不是吗?」
现在才问或许太晚,但是想到了不问就不是我的风格。
闻言,方哲宇没有马上回答我,他默默吃完了两片法国吐司、火腿,还有一颗半熟的荷包蛋,盘子乾乾净净,一滴蛋黄都没留下。
「哲哲,你不要逃避我的问题。」我拿着叉子在他面前晃呀晃。
他冷瞅我一眼,「吃早餐。」
「你不说我就不吃。」耍赖我最会了。
「你不吃我就不说。」
唉唷,翅膀硬了?
我玩味地看着对面的方哲宇,他好整以暇,先是看了看盘中的食物,再看了看我的脸,彷佛算准了我绝对会乖乖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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