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的通知各位不离不弃的小伙伴们,这本书到这里要跟大家说再见了,诚如各位所见,这本书的结局是大纲式结局,因为成绩的低迷,铅笔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不过既然是故事,肯定是要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结局,铅笔不是一个习惯太监的人,大纲式结局或许有诸多不完美,不过至少给大家一个交待,给故事一个交待。
    说心里话,这本书投入了铅笔很大的心血,每一个剧情都是仔细斟酌设计出来的,很多故事也相对来说非常精彩,不过成绩实在太差,订阅没有过百,在这种强大的心理落差下,铅笔只能选择大纲式结局。
    希望大家不要责怪铅笔,铅笔其实比每一个人都要痛苦。
    扑街了,一直单机,心里很难受,对不起很多忠实的老书友,也许铅笔真的不适合写小说,只是我自己还一直认不清现实,这本书会稳定更新到完本,也许以后不会写书了,只是有些遗憾,感觉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你们。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铅笔很迷茫,初心未敢忘,始终却不见。
    大家都有看到这些话,这是铅笔的心声,很多时候铅笔忍受着的孤独和寂寞你们无法知晓,一万五千多的收藏,不足一百的订阅,这个心理落差太大,我无法接受。
    真的无法接受,很遗憾铅笔选择了这样的一种解决方式。
    借着这个机会,谈一谈铅笔自己对网文这个行业的一些拙见吧。
    其实,铅笔一直想用心写一本不一样的书,辗转那么多年,终于提笔,不为其他,只为孩提时的一个梦想。
    由来网络文学脱不了快餐文的范畴,一直在苦思如何化腐朽为神奇,以另一个角度写一本既温情,又不失曲折离奇的故事出来。
    生活琐事繁多,柴米油盐都得亲力亲为,但一直坚持的梦想,始终不敢有所怠慢。近年来细观众多网络文学,感同身受的觉得文学真的在遍地生花,那么多的陌生面孔慢慢成就了一代网络大神,有所幸有所不幸。
    国内向来以文学功底、文笔优良、文思立意来断定一部小说是好或坏。但自从网络文学诞生以后,这种腐朽的观念彻底被万众的网络书迷打碎。什么是潮流,书有人看,才是真正成功。无人问津的鸿篇巨著,文学功底再怎么好、文笔再怎么优美、文思立意再怎么浑然天成,皆是废话。当然,死后流传的那种另当别论。
    铅笔自然不敢对存在了数百年的文坛奇葩们妄言,说这些那些绪言,徒惹一身狐臭,只在于埋头用心,看潮流与千年流传的文化所起的一场避无可避的冲突,究竟是一场革新,但无可否认也是一场闹剧,懂或不懂的人苦苦挣扎其间,小生只愿做那隔岸的人,观火之余,能融进劳苦大众间,为火势添枝加油,假或达成一致,仍可以跻身于劳苦大众间,传递水桶,灭却这无妄之火,说到底也算是功德一桩,阿弥陀佛!
    扯远了,再说这篇小说。这本和《女警》不一样,女警那本是写的比较黑暗,因为现实就是非常黑暗,这本加了很多流行网文的套路,结果还是扑街了。
    哈哈哈哈——
    除了苦笑,真的无话可说了。
    不过由来铅笔工于剧情,很多剧情的设计都是非常新鲜的,过程也是比较惊心动魄的,但是改不了快餐文的阅读习惯,大家一目十行下,对剧情研究不过透彻,所以读起来会有些困难,这也是那么多人弃文的原因。
    当然我不会怪大家,不会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不会说大家浮躁,不能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大家不浮躁,浮躁的是这个社会。
    无所谓成功或失败,因为故事已经结束了。不管大家喜欢与否,结局已经写好了。如果你不喜,铅笔也不强求,毕竟哈姆雷特的眼里也有一千个不同的脸孔,我无法许下任何承诺,说多了就趋炎附势讨了个灰头土脸,倒不如不说,大家的眼光都是雪亮雪亮的,看到的才是最真的。
    说回本书,原本本书的计划字数是两百万到三百万之间,但是因为成绩的缘故,大纲完本了。最后三章是大纲剧情,大家也可以看出来,就这三章的剧情水个两百万字是完全没问题的。
    不过成绩既定,铅笔也不想水了,诚然每天四千字坚持写下去,铅笔还会拿全勤,但是这种只为全勤而写作的行为是铅笔所不齿的一件事情,为了不侮辱自己的文,所以铅笔选择完本了,不管你喜欢与否,这个故事都结局了。
    有些许无奈、些许失落,不过铅笔最终还是坚持完本了。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即便扑成狗,仍旧要坚持写完一个故事,这是铅笔的原则,也许故事不够精彩,至少给自己也给一众不离不弃的读者们一个交代。
    再次感谢付费的一众书友们,是你们的支持让铅笔一路走到了今天,没有你们,铅笔坚持不下来。
    感谢付费榜二百多个书友,因为篇幅有限,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感谢,铅笔鞠躬叩首,祝大家天天开心、时时快乐!
    故事有开始,便会有结局,在这里给大家致一声再见了,希望这个故事里某些文字和剧情曾经带给你欢笑感动,曾经触动过你的心灵。
    不管有无,不忘初心,感谢大家陪铅笔走过这漫长的岁月,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有缘的话,咱们下个故事再见!
    至于多久,套用一句《全职高手》的台词:休息一年,然后回来!
    ps:
    有关于最后的大结局。
    宋元明清:死于乱世君临手中。
    幽冥鬼帝:刘浪集齐十大上古神器的时候将他杀死。
    有关于刘擎苍:
    刘浪消灭了最大的敌人ai女娲,可是刘擎苍的狼子野心让刘浪不得不最终跟父亲反目成仇。
    没错,其实这个故事,最后的boss,最大的boss不是宋元明清、不是幽冥鬼帝、不是天网女娲,而是刘浪的父亲刘擎苍。
    刘浪带着仅有的几个人反抗着父亲的残暴统治,刘擎苍一直念及父子之情,很多机会上都没有对刘浪赶尽杀绝。
    刘浪也想念及这份父子之情,他想回到最初,最初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中去,可是很多事情发生了,就代表永远回不去了。
    最终,为了地球的自由,刘浪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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