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晨,缝尸铺。
    晨光从窗户洒进屋里,安允梨披了件大一号的林寿的衣服,在屋里跑来跑去,手抬起来都伸不出两个大袖子,显得小小一只。
    林寿老神在在的窝在床里打哈欠,看着小只瓷娃娃一样的憨憨在屋里跑来跑去,满是青春活力,感觉心态都年轻了不少。
    安允梨逗弄下小八哥,又摆弄林寿屋里那几盆花草,前些日子林寿出远门去大兴安岭,没人浇水摆弄,有几盆都枯死了。
    安允梨小手摸在枯萎的花骨朵上,手轻轻包住,又松开,枯萎的花瓣坠落,木有逢春日,花有重开时,娇嫩的新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结苞,开花。
    “你这本事从哪里学的,这也是那什么岭神传承?”
    林寿看着这一切,出声问道。
    他当初沉睡前,只教过憨憨帮兵决,这一手枯木逢春的神妙本事,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学来的。
    两人虽在大兴安岭腻歪了好些日子,说了说不尽的话,但毕竟分开了七年之久,哪是几天就够说的。
    当然,两人也都不急,后半辈子还长,从青丝到白头,他可以慢慢听她讲。
    林寿问安允梨枯木逢春的本领是从哪里学的,安允梨却诧异的回头看了看他。
    “你不知道?”
    林寿一脸懵逼,我得知道什么?
    安允梨见他那表情,天真的黑亮大眼珠转了转,小嘴一翘。
    “哦~不知道算了,不告诉你。”
    “臭丫头,我看你是这些年在外面野的学坏了,看我不得好好教育教育你。”
    林寿伸手把安允梨拽回被窝里,大早上的,又睡了个回笼觉。
    两人腻歪完之后,被窝里热乎乎的,安允梨从被窝里冒出小脑袋瓜,汗水浸湿的发丝贴在脸颊上,呼出口热气。
    铺子里,林寿花盆里那些半死不拉活的花草,跟磕了药的老汉回春似的,一盆盆根茎叶粗了好些圈,叶长的那叫一个绿,花开的那叫一个艳。
    事后回味余韵的安允梨,像只趴窝的小仓鼠一样缩进林寿怀里,小脑袋瓜顶在林寿的下巴上,直让林寿忍不住想伸手rua。
    “谢谢。”
    “谢什么?”
    “谢谢你把我从那个小院子里带出来。”
    林寿随着聊天,想起了七年前的那个安允梨,那个憨憨,有点忍俊不禁。
    “不客气。”
    林九爷一脸的骄傲,很没情趣的给了个大男子主义式的回答,不愧是他,闭口不提当初沉睡七年刚醒来找不见安允梨时,他慌张成了什么样子。
    安允梨歇了会,突然转过身来,直视着林寿的眼睛,表情看起来很好像很认真很郑重的说道:
    “以后我们两个永远不分开了,就……我们两个,你娶我,我嫁你,我们两个,好好过日子,你不许不要我,好不好?”
    尽管她的语气在表现着郑重,但林寿还是能从话里颤抖的尾音,被子里微微握紧自己的小手,感知到变相之下,安允梨真正的情绪,那种患得患失的恐惧和害怕,怕明天一觉醒来发现一切都是一场梦。
    “突然说什么傻话呢,好不容易把你找回来了,怎么可能不要你……”
    林寿搂紧了紧安允梨,如今的憨憨比七年前那个弱不禁风的她的,真的变化成长坚强了许多,以至于他都忽视了,七年,这可是七年的时间,自己是睡过来的,但对于她来说可是实打实在不安中煎熬度过的。
    “以后我们……”
    林寿本来想顺着安允梨的话说,说“以后我们两个永远在一起不分开”,但没由得他心里一突,话到嘴边把“两个”给抹了。
    “以后我们永远在一起不分开。”
    林寿抱着怀里的憨憨,脑海里却总是忍不住闪过另一抹倩影。
    ……
    中午时候,林寿带上安允梨出门在京城里找了个馆子吃饭,憨憨吃的很满足。
    这几年跟着胡三姑熊瞎子那帮子野味儿混,能去啥好地方,有啥好饮居,到底是畜生玩意儿,吃的喝的都不讲究,看把我们家憨憨都委屈瘦了,得好好找补回来。
    林寿除了带安允梨吃京城老字号那些个精致菜肴,还给憨憨买了不少租界那边洋人的好吃的,什么烤蛋糕,披萨饼,红酒牛排什么的。
    憨憨离京后去的都是深山老林,东北边境这些欠发达地区,哪有这种机会,一下就被拴住胃了。
    两人边吃边聊,林寿说已经把原来的茶楼盘回来了,已经找工匠修整了,等过几天把夏掌柜接回来,茶楼就能重新开起来了。
    安允梨能和姐姐重逢,自然是高兴的,当然,她到时也要回去茶楼住,毕竟还是个没嫁人的黄花大闺女,虽与林寿有夫妻之实但无夫妻之名,让她一直住在林寿那,总归是不太合适。
    至于,林寿怎么想的……
    你很难说他那么积极修整茶楼,给安允梨搬回去的机会,不是在谋划什么。
    顺便一提,他把缝尸铺对面原来的豆腐铺也给盘回来,找工匠修整了。
    ……
    反正近些日子的折腾,从林寿得到柳素素送来的消息去大兴安岭起,大的小的,至此随着顺利接安允梨回京,也算告一段落。
    不谈这些日子林寿和安允梨怎么腻歪,和一道回京的胡三姑熊瞎子那些仙家,怎么闹腾亲家关系,这都是平日里鸡毛蒜皮不需要特意拿出来说道的小事。
    除此之外,还有两件比较重要的事。
    一个是工厂主来了一趟,还是上次说的去新大陆殖民地散播瘟疫破坏道标那事,他还带来了一个昆仑奴,让这个昆仑奴染病,然后送上船把瘟疫带过去,工厂主想要林寿尽快做决定,毕竟殖民会的那个掌权人,随时有可能回大景,他们不能坐以待毙。
    林寿对此也是有所犹豫,看了看工厂主带来的带着病原体的耗子,又看了看那个昆仑奴,想了想道:
    “你先把他留在我这几天,我想想。”
    “三天,不能再拖了。”
    林寿答应下来,留下了病原体和那个昆仑奴,然后这三天缝尸铺大门紧闭,林寿足不出户,没人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
    直到三天后,林寿让工厂主来领人,把那个昆仑奴送上船。
    似乎,最后还是选择了瘟疫提案?
    谁知道呢,反正通向殖民地的船载着那个林寿“处理”过的昆仑奴,启航了。
    除了这件事之外,另一件事,是偏不语来找他了,跟他提道:
    “你那旱地行舟呢,咱们得去趟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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